驗樓

強制驗樓計劃係咩?樓齡 30 年大廈業主收到通知要做嘅事

住舊樓嘅朋友,可能喺大堂見過「強制驗樓」嘅通告,或者喺法團會議聽過要夾錢做大維修。強制驗樓計劃同強制驗窗計劃一樣,由屋宇署執行,兩者自 2012 年 6 月 30 日起全面實施。驗窗部分我哋已經有另一篇強制驗窗指南,今次集中講驗樓:邊啲樓宇要做、驗乜、幾時要做完,同業主點樣準備。

一、邊啲樓宇會被揀中?

根據屋宇署資料,強制驗樓計劃涵蓋樓齡達 30 年或以上嘅私人樓宇,但不高於三層嘅住用樓宇除外。樓齡由屋宇署(建築事務監督)就該樓宇發出佔用許可證(俗稱「入伙紙」)嘅日期起計。

唔係樓齡夠就自動要驗,而係屋宇署揀選目標樓宇後,向業主送達法定通知,業主先須要喺指定期限內跟進。屋宇署亦表示會盡量安排同一幢樓喺同一時段被揀選做驗樓同驗窗,等業主可以一次過處理兩項計劃嘅檢驗同維修。

想知自己大廈有冇收到通知,可以用屋宇署「搜尋驗樓/驗窗通知及消防安全指示」網上服務,按通知編號、街道名稱或樓宇名稱查詢。

二、檢驗範圍包括乜?

強制驗樓嘅訂明檢驗,涵蓋樓宇嘅公用部分、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。屋宇署列出嘅檢驗構件主要有四大類,另加僭建物:

  • 外部構件及其他實體構件:例如外牆、圍牆、外牆飾面(飾面磚、批盪等)、防護欄障、欄杆、天窗,以及簷篷、花槽、晾衣架、招牌等附建物。
  • 結構構件:柱、牆、樑、樓板、樓梯、懸臂式伸出構築物等。
  • 消防安全構件:逃生途徑、消防和救援進出途徑、耐火結構。
  • 排水系統:外牆上嘅排水系統、公用部分嘅排水系統、公用喉管槽內嘅排水系統,以及地底同地面嘅共用排水系統。
  • 僭建物:找出位於公用部分、外牆、天台、平台或毗鄰庭院等位置嘅僭建物。

要留意,「伸出物」包括露台、外廊、花盤架、晾衣架、窗戶簷篷等,就算喺私人單位範圍都可能涉及,所以個別業主都有機會收到針對自己處所嘅通知。

三、收到法定通知後嘅時限

屋宇署列出嘅一般指定期限(由法定通知發出日期起計)如下:

  • 公用部分:5 個月內委任註冊檢驗人員;9 個月內完成訂明檢驗;24 個月內完成訂明修葺(如有需要)。
  • 個別處所:3 個月內委任註冊檢驗人員;6 個月內完成訂明檢驗;12 個月內完成訂明修葺(如有需要)。

通知獲遵從後,屋宇署唔可以喺該通知日期起計 10 年內,就同一部分再送達新嘅強制驗樓通知。

四、要請邊類人士?

  1. 註冊檢驗人員:業主必須委任註冊檢驗人員進行訂明檢驗,佢要親自檢驗,確定樓宇係咪已變得或可能變得危險。屋宇署強調,業主要委任註冊檢驗人員先會被視為符合計劃要求。
  2. 註冊承建商:如檢驗人員認為需要修葺,業主要委任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,或已就相關修葺工程註冊嘅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,喺註冊檢驗人員監督下進行。
  3. 監督人選:可以由做檢驗嗰位註冊檢驗人員監督修葺,亦可以另外委任另一位。

完成後,註冊檢驗人員要向屋宇署提交檢驗報告同完工報告,供記錄及抽樣審查。上述人士都可以喺屋宇署網站查核,方法見我哋嘅查牌指南。

五、有法團同冇法團嘅大廈

公用部分嘅檢驗同維修,一般由業主立案法團統籌,透過會議議決委任服務提供者同分擔費用。冇法團嘅大廈,業主就要自行協調。屋宇署網頁設有「對業主及業主立案法團的支援」同「租戶的協助」等專頁,並提供強制驗樓計劃簡易指南、樓宇安全貸款計劃申請須知,以及市區重建局「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」小冊子等資料,可以按需要參考。屋宇署亦列出廉政公署嘅相關小冊子,適用於有業主立案法團嘅樓宇。

六、業主實用建議

  • 唔好拖:委任檢驗人員有時限,法團開會、招標都要時間,收到通知就應該盡快開始。
  • 多問幾間:可以邀請唔同註冊檢驗人員報價,比較檢驗範圍同收費計算方法。
  • 要求清楚報告:檢驗報告應講明邊啲屬訂明修葺(法定要求)、邊啲屬額外升級工程,方便業主決定。屋宇署亦有短片解釋點樣分辨兩者。
  • 保存文件:通知、委任文件、檢驗報告、完工報告同單據都要保存好,方便日後翻查。
  • 配合入屋:如需要進入單位檢驗或維修,業主同租客應配合安排。

資料來源(資料查核日期:2026-09-25)

本文只供一般參考,並非法律或專業意見。個別通知嘅要求同期限,請以屋宇署送達嘅法定通知及最新公佈為準;如有疑問,可致電屋宇署熱線 2626 1616(由 1823 接聽)。